【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11-03
新蔡县文明办
共 青 团 新 蔡 县 委
新 蔡 县 妇 女 联 合 会
新宣文[2014]4号
关于开展新蔡县第二届“十佳仁义模范”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引领全县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唱响时代主旋律,弘扬仁义新风尚,在全县上下形成学习仁义模范、崇尚仁义模范、争当仁义模范的热潮,进一步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仁义之乡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十佳仁义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仁义之乡为载体,深入挖掘“仁义文化”内涵,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树立“仁义新蔡”良好形象;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议身边的仁义模范,大力宣传仁义模范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仁义模范的浓厚氛围;以展示仁义文化建设丰硕成果为契机,充分发挥仁义模范的榜样作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推动新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新蔡县第二届‘十佳仁义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谢彦涛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等工作。联系电话:5923166。
三、评选条件
1、新蔡籍所有公民和在新蔡工作生活的各界人士,均有参评资格。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4、尊老爱幼、扶危济困、乐善好施、见义勇为、爱岗敬业等方面事迹感人、代表性强,得到社会的公认和群众的赞誉。
四、评选推荐办法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组织,广泛推荐,择优向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2-3名人选,县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报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采用A4纸打印3份),并填写《新蔡县第二届“十佳仁义模范”申报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将电子版、纸质版于2014年1月31日前一并报送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xcxwenmingban@163.com
3、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媒体上公示,并提请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县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深化拓展仁义之乡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仁义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仁义精神、推动仁义之乡建设的有力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过程变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镇、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道德典型和仁义模范,确保评选出的仁义模范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利用县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仁义模范先进事迹,并组织开展仁义模范事迹报告会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仁义之乡建设的浓厚氛围。
4、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县委、县政府将对评选出的第二届“十佳仁义模范”命名表彰,并给予奖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仁义模范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仁义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仁义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5、公开公平公正,重在增强活动公信力。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评选的每个环节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高的仁义模范评选出来。
附:新蔡县第二届“十佳仁义模范”申报表
中共新蔡县委宣传部 新蔡县文明办
共青团新蔡县委 新蔡县妇女联合会
2014年1月15日
新蔡县第二届 “十佳仁义模范”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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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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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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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村委、社区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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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常用联系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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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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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社区居委会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单位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县文明办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县评选活动组委会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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