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6-17
新宣文〔2015〕19号
关于组织开展文艺宣讲作品创作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县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百姓宣讲直通车”进基层巡演活动深入广泛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文艺宣讲作品集中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郭庚茂书记在全省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自觉走与时代相结合的文艺道路,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提升思想和艺术境界,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参与人员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三、创作作品体裁
戏剧类、影视类、歌曲类(词、曲)、曲艺类
四、创作作品要求
1、创作作品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中国梦”、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创作。
2、创作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
3、创作作品须是新近创作作品,没有在纸质媒体或微博、微信等公开发表、出版,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评选、展出、表演或演出,如若发现有上述情况,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4、创作作品作者为两人以上的,须注明第一创作人。
5、创作作品务必注明作品体裁、作者姓名、单位或乡镇(街道)、联系方式。
6、所有参评作品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提供展示平台
县广播电视台、《今日新蔡》、中国·新蔡网等要开辟专题专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推出一批深入生活的作家、艺术家先进典型。对创作出的优秀作品和成果,主要用于全县“百姓宣讲直通车”进基层宣讲巡演活动和其它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并提供发表、播映、出版、排演、展示的平台。
六、资金补助
根据《新蔡县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经费使用办法(试行)》(新宣发〔2014〕3号)文件精神,此次专项创作活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视体裁内容、社会效果等给予补助。
1.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创作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每类体裁设优秀奖若干名(奖金3000元至10000元),鼓励奖若干名(奖金500元至3000元)。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和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特别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文艺评奖活动。
2.为鼓励团队创作,本次创作活动将选择一至两个创作小组给予重点资助,由牵头人自愿组织,并将创作方案报县委宣传部批准。经批准后的创作小组可在选定体裁后,由县文产办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启动奖金,支持鼓励整台节目创作。
3.凡经筛选入围的作品,县委宣传部将组织开展巡回演出,并按照《新蔡县购买文艺演出管理办法》(新政办〔2014〕83号)文件精神,给予报酬。
七、其它事宜
集中创作活动时间为三个月,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联系人:葛宏,联系电话:0396--5922151 13849606528,邮箱:xcxwxcb@163.com。
八、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参与创作人员要通过采取定点采访、蹲点采访等形式,深入到全县生产建设一线和人民群众火热的现实生活中,深入到十佳仁义模范、先进个人、先进典型等家中进行创作生产。
县委宣传部将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发现人才、挖掘人才、培养人才,着力推出一批文艺新人和精品力作,壮大全县文艺队伍,繁荣全县文化艺术事业。
中共新蔡县委宣传部
2015年5月27日
[关闭窗口]
主办:中共新蔡县委 新蔡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新蔡县委宣传部
地址:河南省新蔡县人民路东段 邮编:463500 邮箱:jrxc001@163.com 电话:0396--3722215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09004946号-1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