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10-31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保密、来信来访、督办查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股
监测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和省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重要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协调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三)经济运行调节和工业发展股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省、市、县级物资储备的建议。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支撑产业、产业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照规定权限,办理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四)固定资产投资与城镇化推进股
监测分析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规划、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县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财政金融经济贸易股
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境外投资项目。
(六)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股(交通运输股)
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公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铁路、公路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七)能源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股(县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
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按规定权限,办理能源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八)价格调控收费管理股
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状况,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监测重要商品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落实上级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执行。
组织实施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研究拟订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县治理乱收费办法。
(九)行政审核、审批和招投标监督股
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核审批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措施及实施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查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负责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核;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政复议。研究拟订全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县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
(十)调控统计股
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食粮流通中长期规划,分析和预测全县粮食生产和市场趋势;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协调粮食产销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工作;承担军粮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粮食购销企业资格认证审批;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收、支、存统计和粮食市场网络建设。
(十一)储运基建股
负责全县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地方储备粮油、最低价小麦和商品粮油仓储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粮油仓库及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粮油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全县陈化粮处理工作;负责粮油安全储存、保管、轮换、调拨和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油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和粮油仓库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库设施的规划、布局;组织落实全系统粮食仓库建设和仓库维修改造工作;编制基建计划,落实基建投资;指导行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抗震防汛、减灾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股
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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