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6-02
新政办〔2015〕48号
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
推进督导体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体系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1号)和《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5〕29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体系,在县政府网站设立动态督导平台,对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度及成效进行动态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的对象和内容
督导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观摩、研讨、经验交流等情况,推行行政指导情况,基层行政执法调研情况,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情况,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情况,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总体要求、具体内容、推进步骤和督促检查措施等。
(二)工作推进阶段(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开展以实施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观摩活动,交流经验,提升服务型行政水平。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面的文件、照片、视频、信息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以上电子材料发至xcxrmzf@sina.com),县政府法制办将通过督导平台进行公布,并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定期通报、督促检查、相互交流,从而促进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将定期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有创新举措、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县政府法制办拟准备于11月底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计,统计结果将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该项工作的成绩。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大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制度、措施和效果,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注重工作创新。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创新求发展,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开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新局面。要加强对本单位执法工作的调研、指导,注重发掘、提炼和推广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创新举措,通过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推进。
2015年5月27日
[关闭窗口]
主办:中共新蔡县委 新蔡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新蔡县委宣传部
地址:河南省新蔡县人民路东段 邮编:463500 邮箱:jrxc001@163.com 电话:0396--3722215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09004946号-1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