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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6-17
新政办〔2015〕29号
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整体推进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2012年以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县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放在依法行政的突出位置,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5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深入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4年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85号)和《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新政[2015]2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在不断积累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整理行政指导典型案例,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各乡镇(街道)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范》、《行政指导文书》,并编写1至2个行政指导案例,于7月底前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开展。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等单位单位要继续完善巩固提升,开展“回头看”活动。今年,重点抓好各乡镇(街道)和县民政局、药管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城乡规划局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形成调解合力。
(三)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县城管局要在2014年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的基础上,以落实《河南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导规范》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城管论坛、城管执法案卷大家评、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四)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分析总结基层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县城管局、农业局、审计局、县交警大队、国土局、住建局、县业局、工商局、财政局、教体局、安监局、商务局、城乡规划局、古吕街道、月亮湾街道、今是街道、孙召镇、砖店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并于9月底前上报县政府法制办,由县政府法制办评选后进行通报。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法、依法行政培训月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执法,切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2015年全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月”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参加综合法律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各有关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于10月底前将培训的相关材料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参加培训和考试成绩将作为换发行政执法证的重要条件。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有效推进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二)注重典型带动。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要着力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覆盖面。要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今年将选取县国土局、公安局、环保局、交警大队、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作为培育对象,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申报创建。县政府法制办要通过业务指导、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并适时开展以实施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合同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为主要内容得学习观摩活动,交流经验,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要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动态、典型事例等,形成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将重点考核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以考核推先进、促中间、帮后进,促进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定期公布工作进度和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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