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10-24
刘亚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了农村低保相关政策。
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积极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蔡县农村低保对象精准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51号)文件,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议,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救助、精准兜底,实现大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二、认定标准明确。
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原来农村低保对象认定过程中存在低保对象评议、公示不到位,不透明,走形式,违反政策实施“人情保 ”、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二是对保障对象已去世、或迁出、服刑、享受遗属补助、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和因核查不准确或隐瞒不报。三是其它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这些都是重点复核对象,凡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清退。其次,重点保障对象。主要将社会保障兜底家庭、重度残疾人员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困境儿童人员家庭、涉艾患者人员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有效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办理程序规范
在低保认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注重抓好“六个环节”的落实,即: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审批;同时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在每次下拨低保资金之前,由乡镇(街道)民政所统一打报告对本乡镇(街道)死亡或不符合低保对象的低保户给予取消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落实责任追究。
在低保办理过程中明确了分工,夯实了责任,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对在低保认定过程中,存在识别不准、落实不力发生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新蔡县民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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