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10-24
罗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国道、省道两侧设立村庄标识牌”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好城乡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强化社会管理的需要。近年来,国务院和省、县对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高度重视,在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把城乡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作为一项内容。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县对地名普查工作要求,我局正着手准备开展城乡村(居)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今年3月初,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的意见》(豫公通[2017]31号)文件,按照“政府主导,民政、公安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和工作及时间要求,将在全县组织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通过开展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地址信息化建设和门楼牌管理工作机制,为全县开展平安创建提供最基础的信息资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基础支撑,为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等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地址信息服务。
新蔡县民政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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