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8-03-23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截止到2018年3月我县共实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2类共计690.4万元,其中村活动室项目26个共473.20万元,文化广场项目25个共217.2万元。
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文件要求,为落实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阳光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这两类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村活动室项目
1、实施地点:宋岗乡、练村镇、顿岗乡、棠村镇、韩集镇、龙口镇、弥陀寺、陈店镇、余店镇等9个乡镇。
2、建设内容:村活动室建设26个
3、投资预算: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73.2万元
4、建设期限:计划2018年3月前完工
5、预期目标:26个行政村有文化阵地
6、招标情况:由各乡镇自行招投标
7、实施单位:9个乡镇政府
二、村文化广场项目
1、实施地点:宋岗乡、棠村镇、龙口镇、孙召镇、余店镇、河坞乡等6个乡镇
2、建设内容:村文化广场建设25个
3、投资预算: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17.2万元
4、建设期限:计划2018年3月底前完工
5、预期目标:保证25个行政村的群众有活动场所
6、招标情况:由各乡镇自行招投标
7、实施单位:6个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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