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5-18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起草本局重要文稿;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考察、任免的具体工作;承办组织、人事年报统计;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和指导行政执法、建筑行业宣传,组织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行业岗位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
拟定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以及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审查报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三)城乡建设管理股
拟定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负责县城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城市照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及地面附属设施和地下管网配套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热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县市政公用企业和技术人员的初审和审报工作与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共内生物多样性工作;参与城市防汛防洪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立项、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县城道路开挖审批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城的综合治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的城建监察工作,拟定治理方案、措施和执行情况。
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和中心镇、重点镇建设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
(四)建设工程管理股
拟订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初审或申报;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拟订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技术进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入县从事建筑活动的县外企业进行审查、注册登记和管理。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县关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筑施工安全生产政策及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认真遵守国家颁布实施的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组织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参与建筑施工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公室
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建账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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