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5-18
一、改变绿化规划、绿地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办理流程:大厅取号—>申请人递交材料—>窗口受理、初审—>园林局组织勘察审核、签署意见—>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实施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7项规定,《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
3、申报材料:(1)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2)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审批审评表;(3)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批准的平面布置图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4)配套的绿化设计图。
4、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1、办理流程:申请人递交材料—>窗口受理—>城建股审查资料、现场查验—>窗口首席代表签批—>上报省厅备案
2、实施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
3、申报材料:(1)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单独成册(需在厅网站系统填写打印自动生成申请表);(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报告;(3)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复印件;(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营、技术、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6)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7)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岗位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8)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工程业绩证明(绿化工程合同、竣工报告、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证明等)扫描件;(9)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决
算年报表。(10)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及原始发票;(11)企业办公场所和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土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其中办公场所为租赁的需附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2-11项装订成册加盖红色印章,报两份资料)
4、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1、办理流程:申请人递交材料—>窗口受理、初审—>城建股组织勘察审核、签署意见—>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办结
2、实施依据:《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审批材料:(1)单位或个人的申请;(2)排放压力、;流量数据资料。
4、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如对排水管道造成损坏,依据工程造价定额,赔偿修补费用。
四、瓶装燃气储配灌装汽车加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
1、办理流程:申请人递交材料—>窗口受理初审—>城建股现场勘查—>窗口首席代表签批—>上报省厅备案
2、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及《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申报材料:(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3)与气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协
议或有稳定气源供应的证明和燃气质量检测报告;(4)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书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5)燃气设施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6)相关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压力容器使用证》(储罐)、《压力管道使用证》、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防雷装置检测证;液化气经营企业要提交残液处置措施的说明;(7)企业成立安全机构的资料和建立的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8)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经营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从业经历,安全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从业经历,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证明;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操作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经专业培训的证明;(9)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包括抢险人员名单及抢修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配置目录或委托抢险协议书);(10)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工伤保险证明、劳动合同;11.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后上报省厅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
1、办理流程:大厅取号→申请人递交材料→窗口受理、初审→建管股审查材料、现场查验→窗口首席代表审查签批→办结
2、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申报材料:(1)施工许可申请表;(2)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证;(4)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现场勘踏意见书;
(5)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6)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监督登记表;(7)施工合同及备案手续、监理合同;(8)中标通知书;(9)资金证明;(10)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文件;(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六、权限内建筑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1、办理流程:大厅取号→申请人递交材料→窗口受理→建管股审查材料、现场查验→窗口首席代表审查签批→上报省厅备案
2、实施依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豫建建〔2007〕82号)。
3、申报材料:建筑企业资质申报表(1式5份)附资料(1式3份)及相关的电子文档(2套)。附件资料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验资报告;(2)企业简章;(3)验资报告;(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5)企业聘用的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6)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7)资质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须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8)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者一年以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9)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注:2014资质管理新规定部级和省级正在对接,以新规定为准)
4、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程序
1、审批程序:业务人员受理初审——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工程形象进度——股长审核——分管局长审签——单位负责人审签——发证——公示
2、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法》
3、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报告;(2)申请表;
(3)非企业法人亲自办理的出具法人委托书,法人签章,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5)土地证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6)工程施工合同;(7)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发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8)开发企业委托监理企业的合同、任命项目监理文件及其身份证明材料及证书
八、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
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注:
现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已废止。
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1、办理流程:大厅取号→窗口受理初审→装饰办现场勘验审查→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办结
2、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91号)第二条,《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河南省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3、申报材料:(1)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许可申请表;(2)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3)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4)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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