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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11-03
一、事项名称: 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
二、设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三、申报材料:
(一)安全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独立的经营场所平面图(复印件);
(四)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安监局从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企业整改时间),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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