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11-03
(一) 办公室
综合服务、协调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会务、档案、财务、接待、审计、车辆管理、安全保密、督办查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干部股(另挂新蔡县军官转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奖惩、纪律、职务升降、任免、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录用、考核、奖惩、解聘等事宜;承办县直单位和乡镇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呈报工作;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聘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不含党群系统);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员的任免;负责为毕业后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干部调配工作;承办干部政策的落实工作;承办以政府名义举办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核报请县政府批准的奖励和处分;负责全县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管理转业军官的专项经费。
(三)教育培训股
制订全县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的宏观调控政策,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及数据综合分析工作。
(四)工资股
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审核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升级方案、增资政策执行情况和备案工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转正定级和调动后的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数据上报工作。
(五)劳动关系与监察股
负责全县劳动监察工作;指导和实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各类劳动合同,落实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政策、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定劳动合同;负责推动企业开展定员定额安置富余职工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人调配工作;制订劳动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落实县公民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进入县就业的政策;负责核定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基数,指导企业搞活内部分配,监督检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落实。
(六)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股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工作;负责监督资格证书、聘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建设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七)保险福利股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审核办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负责各项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死亡及遗嘱生活困难等各项手续的审批工作;负责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审批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的认定工作;指导、协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工保险福利政策落实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工伤病残和职业病例的劳动鉴定工作,审核报批因公致残材料;审查核发《职工工伤证》;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职工休息、休假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挂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执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负责和指导人事劳动争议(包括集体协议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劳动合同的鉴证;负责全县人保系统信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九)职业技能开发股
拟定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在职职工技能培训;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待业标准,拟定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县职业技能考核和发证工作;核发全县职业资格证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负责管理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和县级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负责管理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对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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