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11-03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文秘、会务、保密、宣传、信息、档案、保卫、信访、督办查办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安全教育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股(师资培训股)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参与拟定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职称改革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全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管理教育体育基本建设项目就教育体育基本投资;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拨付和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改革;编制所属单位教育体育事业费预决算;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组织选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课程教科书,指导教学信息、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员培训、应用指导等工作。
(五)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撤销和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审批;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学籍管理,以及招生简章、广告的备案,指导民办教育协会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六)体育股
负责全民健身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工作;负责健全和完善全县业余训练网络;负责组织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培训工作,制定有关竞赛计划和规程工作;负责举办全县体育竞赛工作;负责选拔、组织、集训运动员参加市以上各种比赛;负责体育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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