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5-12
新蔡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4个大股室
(一)办公室
主要业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督办、机要、宣传、人事、机构编制、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法律事务、机关财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
建设和党务等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监督实施,规划、指导全县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负责有关计划财务管理规整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机关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文化事业产业股
主要业务:拟订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拟订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工作规范,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中心事业发展;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古籍保护等全县重大公共文化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县级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核审批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
对全县新闻出版业进行行业管理。拟定全县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闻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报纸、期刊、内部资料、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负责全县新闻机构、记者站申领记者证的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违规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和违规违纪的采访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新闻出版的行政复议工作;拟定出版物市场互联网“扫黄打非”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扫黄打非”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地区、跨部门“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非法出版活动大案要案;负责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
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督促重大文化艺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推进对外文化艺术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
(三)广播电视事业产业股
主要业务:组织编制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卫星广播电视节目落地与接收;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变更的审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产业的发展和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产业项目的推广。
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负责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有线电视台的宣传和传输业务。原广电局的事业职责和收视费、广告费收取、有线电视安装、服务整体移交新成立的新蔡县广播电视台。
(四)旅游事业产业股
主要业务;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行业组织的业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旅游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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