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号 大 中 小】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10-31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协调推进实施。
三、承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四、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五、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六、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牵头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七、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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