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属部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3、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调查处理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4、负责全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起草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县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招投标监督,受理软环境投诉,专项执法监察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8、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办理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设机构及联系电话
1、监察综合室,联系电话:0396-5969182;
2、执法监察室,联系电话:0396-5963980;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管),联系电话:0396-5959110;
4、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管),联系电话:0396-5922903。
三、信息公开联络员情况
姓名:薛俊凯
联系电话:0396-5969182;13513969909